尊重版权、保护创新!这场活动邀你共护原创之

长春 更新于:2025-04-24 15:12
  • 灵巧火车9V



    尊重版权,保护创新

    4月26日

    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将在长春市图书馆举办

    版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邀您共护原创之光





    活动将通过版权知识公益讲座、典型案例剖析、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版权保护的重要性。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深刻理解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不仅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更是推动文化创新、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什么是版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


    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对该法的修改决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有对版权进行保护的专项条文。


    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版权具体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保护期不受限制。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可许可转让,有保护期。


    侵权会有哪些代价?

    法律后果包括赔偿、下架、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信誉崩塌,抄袭污点将伴随个人或企业终身,失去信任与机会;扼杀创新生态,盗版泛滥会让创作者失去动力,最终无人再敢创新。





    近年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各类版权保护行动:


    开展多形式座谈交流,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


    锁定群众关切、问题频出的领域,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到业户身边、走进群众生活;


    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和案例分析,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普法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让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


    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合作治理体制,强化出版行业监管源头治理,防范执法风险;


    与知识产权中心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






    版权保护,我们可以这样做:


    01

    尊重原创

    转载、引用他人作品时,请标明来源与作者,获取授权后再使用。支持正版书籍、音乐、影视作品,拒绝盗版资源。



    02

    保护成果

    企业应重视专利与商标布局,个人应树立版权意识,共同守护创新成果。



    03

    普及法律

    学习《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04

    携手共建

    政府、企业、公众齐心协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每一次支持原创的行动

    都是对创新的鼓励

    4月26日,相约长春市图书馆

    共同守护知识产权

    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注:文中内容仅供参考。活动实际情况、最终解释权等以主办方发布为准。)


    素材来源:长春文旅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于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分图片素材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转载本文请注明“长春文旅”。

    编辑:佟金俐

    初审:佟金俐

    复审:师锁伟 柳絮

    终审:曹昊

    平台编辑:王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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