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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是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献血者的权益。以下是长春市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的详解,包括适用人群及所需材料要求:
一、适用人群
1. 长春市户籍居民; 2. 非长春市户籍但在长春市居住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居民; 3. 在长春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来人员。
二、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
1. 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长春市医疗机构用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待遇。
2. 优先用血待遇包括:在同等条件下,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用血时,可优先安排血液供应。
三、所需材料要求
1. 献血者本人身份证; 2. 献血证(如有); 3. 配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 4. 居住证(非长春市户籍居民需提供); 5. 用血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 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长春市医疗机构用血时,向医疗机构出示上述材料; 2. 医疗机构审核材料后,为献血者及其亲属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3. 医疗机构根据血液供应情况,为献血者及其亲属安排血液供应。
五、注意事项
1. 献举报 -
关于扩大长春市献血者优先用血范围的通知
适用人群
凡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公民,均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政策。
所需材料
1.献血证明:献血者需提供有效的献血证明或献血证:
2.身份证明:献血者及其亲属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若申请优先用血者为献血者的亲属,需在长春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我的”中进行亲属关系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
4.医疗证明:需用血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血液使用申请表及相关医疗证明。
相关要求
1.献血者应确保提供的献血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真实有效,亲属关系一经录入不允许随意更改,须经血站审核合格后方可修改。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则永久取消其本人及亲属优先用血权利。
2.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及其亲属提供优先用血服务。
3.血站在接到优先用血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及时安排发血。
4.献血者和其亲属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的顺利实施。该政策与2024年1月实施的“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流程一致,仅扩大献血者优先用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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