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结婚登记办理全攻略,流程、材料、地点一览

长春 更新于:2025-07-18 11:46
  • 张红岩

    长春结婚登记办理全攻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预约:通过长春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结婚登记,预约成功后领取预约号。
    2.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 前往登记处:携带准备好的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
    4. 填写登记表: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5. 签署声明:在婚姻登记处签署《婚姻登记声明书》。
    6. 领取结婚证:完成上述步骤后,领取结婚证。
    二、所需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4. 无配偶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配偶证明。
    5. 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有工作或学习单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6. 离婚证明:如有离婚史,需提供离婚证明。
    7. 死亡证明:如有丧偶史,需提供死亡证明。
    8. 残疾人证明:如有残疾,需提供残疾人证明。
    三、办理地点
    1. 长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198号。
    2. 长春市朝阳区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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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速巡航2
    长春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任意一方(或双方)为长春市户籍居民,可选择全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长春结婚登记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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